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车辆报废处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公司研究同意,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开展询价工作,询价人为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现将询价相关内容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报废车辆共计2台,车辆信息详见附件1。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车辆交付。
三、付款方式:转至指定账户(详见《车辆处置报废协议》)。
四、车辆处置费用:包干价。
五、回收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回收报废汽车资质;
(二)必须是具备经营许可证。
六、报价要求
(一)本次公示统一打包处置报废车辆。在公开处置截止时间前,符合条件所有报名的竞买单位均有竞价资格。
(二)报价文件材料要求:1.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见附件2,加盖鲜章,如法人参加询价无需授权书);2.报价单(见附件3,加盖鲜章);3.承诺函(见附件4);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加盖鲜章);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进档案袋或类似档案袋(含信封)内密封完整(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让方也可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进档案袋或类似档案袋(含信封)内密封。
(三)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公司,标书无效,取消比选资格。
(四)要求询价参与方必须严格按需求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一经本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若报价均未经本单位认可,本次询价终止。
(五)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选方式,统一现场拆封,以有效竞价最高者为竞得单位。
(六)询价时间:2025年 3月21日14:30。
七、特别说明
(一)本次报废处置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如需勘察,请在报价资料提交截止前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或查阅评估报告,有关车辆处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标的物存放现场,竞价人须自行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物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物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竞价人须于转让价款付清后5日内将所转让物资拆除并运输完毕,按合同要求反馈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如最高报价存在相同情况,由评审成员按“最高价中选”组织磋商。
八、联系方式
报价资料提交联系人:熊炬,电话:023-63301676,提交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4楼会议室。
车辆查勘联系人:李春林,电话:18598596687;车辆查勘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A区。
附件下载: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