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生产性车辆报废处置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生产性车辆报废处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经公司研究同意,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开展询价工作,询价人为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关竞价单位积极参与报价,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生产性车辆报废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报废车辆共计1台,车辆信息详见附件1。

(三)最低限价:人民币2300元。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车辆交付。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至指定账户。

四、车辆处置费用:包干价。

五、回收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 1月1日】起)没有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被判处单位行贿罪(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没有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存在与本询价事项直接相关的行政处罚或法律诉讼,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没有存在因车辆拆解处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

其中第1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竞价单位公章;第2-9项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3)。

(二)特定资格条件:竞价单位应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或备案证明扫描件,加盖竞价单位公章)(见附件4)。

六、报价要求

(一)本次公示统一打包处置报废车辆。在公开处置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前,符合条件所有报名的竞买单位均有竞价资格。

(二)报价文件材料要求: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2.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3);3.特定资格要求的资料(附件4);4.报价单(见附件5);5.承诺函(见附件6);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7);

以上材料需装进档案袋或类似档案袋(含信封)内密封完整(加盖公章)。竞价单位也可自行提供其他附加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进档案袋或类似档案袋(含信封)内密封。

(三)资格评审不合格的竞价单位,竞选文件无效,取消竞价资格。

(四)竞价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报价一经询价人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若报价均未经询价人认可,本次询价终止。

(五)本项目采用最高价中选方式,统一现场拆封,以有效竞价最高者为竞得单位。

(六)不受理或否决报价情形: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2.询价文件密封不完整;3.封面或报价材料未按要求加盖鲜章;4.未提供承诺函的。

七、询价文件递交、开启及地点

(一)开启时间:2026年1月21日14:30。

(二)开启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重庆建科大厦14楼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特别说明

(一)本次报废处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如需勘察,请在报价资料提交截止前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或查阅评估报告,有关车辆处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标的物存放现场,竞价单位须自行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物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物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须于转让价款付清后5日内将所转让物资运离标的物存放现场,于汽车注销、拆解后,按合同要求反馈《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三)标的物的拆除、清运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如存在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由评审成员按“最高价中选”组织磋商。

(六)经评审后,如询价的合格竞价人少于三个,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报价,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重新询价的竞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询价经评审为有效竞价人的,按“最高价中选”原则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竞价人不再进行询价。

(七) 必须提供承诺函。

(八)各潜在竞价单位应按本公告有关要求在开标前获取(查询)所有项目资料,无论领取、收到或查询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九)本项目有关询价公告、澄清文件(如有)、中选公告等信息一律在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sjky.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报价资料提交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63301676;

报价资料提交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重庆建科大厦14楼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1日下午14:00至14:30,询价文件开启时间前)。

车辆查勘联系人:董老师,电话:13617629990;

车辆查勘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221号重庆建科大厦。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生产性车辆报废处置项目公开询价公告.docx